深圳光明一批旧改规划公示 共有产权住房“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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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的“共有产权房时代”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共有产权房项目浮出水面。
近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光明区新湖街道光侨食品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此次对项目地块划分与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规划9栋住宅(包含3栋共有产权房),1栋幼儿园以及1块36班九年制用地。
据悉,光明区新湖街道光侨食品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进行了公示。现对该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调整项目地块划分与用地布局。
此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珈誉时尚花园项目总平面图。公告显示,珈誉时尚花园位于新桥街道。公告附件中含四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显示:“该宗地规划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中含普通商品住宅218138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125336平方米(深共有任书[2022]1 号)”,且四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BA-2023-0028 字)指标表中的住宅建筑及住宅户型配比表中的保障性住房为共有产权住房”字样。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那么,共有产权住房价格如何确定,怎样进行封闭流转?
据悉,深圳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按照市场参考价格的50%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此外,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需要转让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人才房,共有产权房的受众显然更大。此次新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将实行严格的封闭流转制度,能够遏制投机套利。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获悉,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于近日启动配售,共提供房源1788套,面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和符合条件和领军人才配售。这是《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8月1日实施后,深圳推出的最大规模的安居型商品房。根据新规,相关《办法》施行之日起,深圳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但对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面向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配售。